学院专业简介及考试安排
音乐学院
一、音乐学院及招生专业简介
音乐学院是山东省设立最早、学科层次最完整的系科之一,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设施完善,是山东省音乐人才重点培养基地。
音乐学院设音乐学(音乐教育)系、音乐表演系、舞蹈系、音乐研究所、理论教学部。招收音乐表演、舞蹈学、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、音乐学等四个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本科生,招收中法合作办学音乐管理专业的专科生。
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工70人,在职教授12人,副教授17人,硕士生导师20人,有博士、硕士学位的教师34人。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049人,硕士研究生169人,函授生350余人。
学院拥有多媒体电脑音乐室、音乐欣赏室、MIDI制作室、数码钢琴教室、音像资料室、图书资料室、录音棚、现代化多功能音乐厅、排练厅、舞蹈形体训练房等。有琴房140余间、立式钢琴百余架,拥有音乐会演奏级斯坦威钢琴,多种乐器齐全。
学院师资力量雄厚,教学管理严格,教学成绩显著。已培养出本科毕业生三千余人,主要分配在省内外高校、中等学校、部队、机关、文艺团体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及企事业单位。
学院拥有山东省第一个音乐学和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点,招收和声理论与教学研究、西方音乐史研究、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研究、声乐演唱与教学理论研究、钢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、手风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研究、舞蹈表演与教学理论研究等8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招收教育硕士,同等学力及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。
音乐学院在新校区规划设计14000余平米,建有琴房240间,200平米舞蹈房7间,现代化音乐厅、排练厅,以及电脑音乐教室、数码电钢琴室、录音教室等先进教学设施。
音乐学专业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掌握学科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,具备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、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。
主要课程: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和声、音乐教学法、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、中外音乐史与欣赏、合唱指挥、电脑音乐、声乐、钢琴、器乐、舞蹈等。
音乐学专业招生条件:符合国家招生条件,具备音乐教师或音乐教学研究的培养条件,五官端正,无耳、喉疾病。
音乐学(音乐管理方向)(中法合作办学专科)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,具备音乐方面的专业知识,懂法律法规,并拥有管理和经营方面的能力,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,能成为各大艺术团体、电视台、唱片公司等文化部门艺术活动的策划、管理人员。
主要课程:大学法语、乐理与视唱练耳、音乐艺术管理学、艺术评论、演出经营与管理、音乐会策划及舞台艺术管理、法律与艺术法规、声乐、钢琴、器乐等。
音乐表演专业
培养目标: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方面的才能,能在专业文艺团体、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、机构从事表演、教学及研究的专门人才。
主要课程:表演(声乐、键盘、器乐)、音乐基础理论、视唱练耳、中外音乐史与欣赏、曲式分析、和声、民族民间音乐、重奏(重唱)、合奏(合唱)室内乐、歌剧表演、艺术实践等。
音乐表演专业招生条件:符合国家招生条件,考生五官端正、形象好。声乐方向考生须声音本质好,耳、喉无疾病,具备专业演唱人才培养条件,男身高1.70米、女1.60米以上。钢琴、手风琴、器乐方向考生须有较好的演奏能力和独奏水平,具备专业人才培养条件。
舞蹈学专业
培养目标: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,具备舞蹈表演的能力,了解相关学科知识,能在专业文艺团体、高、中等院校机构从事舞蹈表演、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才。
主要课程:舞蹈艺术概论、乐理、中外音乐欣赏、舞蹈编导、中外舞蹈史、中外民间舞蹈鉴赏、芭蕾舞、民间舞、古典舞、现代舞等。
舞蹈学专业招生条件:符合国家招生条件,考生须五官端正、形象好、身体比例协调,舞蹈基本功好。身高男1.70米、女1.60米以上(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)。
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、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能在有关文艺单位、艺术院校、科研机构以及出版、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、教学、研究、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主要课程:作曲、电脑音乐制作、高级和声、复调、指挥法、配器、中国传统音乐、戏曲、钢琴、视唱练耳、音乐美学、中外音乐史与欣赏等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:
音乐表演专业 (计划招生35人,其中声乐15人、键盘8人、民乐7人、西洋乐5人)
考试时间:2月6日初试,7—8日复试。
初试科目:
声乐(美声、民族、通俗)——①形象面试;②演唱自选歌曲两首。
键盘(钢琴、手风琴)——①基本演奏条件测试;②练习曲、乐曲各一首。
器乐(民族乐器:琵琶、扬琴、二胡、笙、唢呐、古筝;西洋乐器:小提琴、大提琴(倍大提琴)、中提琴、圆号、长号、小号、长笛、单簧管、双簧管)——①练习曲、乐曲各一首或乐曲两首。
复试内容:
声乐——①演唱自选歌曲两首(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相同);②朗诵;③视唱;④听音;⑤乐理。
键盘——①演奏自选音阶、琶音各一条;②练习曲、复调、乐曲各一首;③视奏;④听音;⑤乐理。
器乐——①演奏自选音阶一条(提琴类加试琶音一条);②乐曲两首(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相同);③视奏;④听音;⑤乐理。
舞蹈学专业 (计划招生36人)
考试时间:2月6日初试,7—8日复试。
初试科目:①形象、基本条件、基本能力面试;②舞蹈作品(1-2分钟)。
复试内容:①舞蹈作品(不得与初试重复,时间3分钟);②技能技巧;③舞蹈模仿;④节奏模仿;⑤听音与乐理。
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(计划招生5人)
考试时间:2月6日初试,7—8日复试。
初试科目:①乐理与音乐欣赏;②初级和声。
复试内容:①视唱练耳;②专业面试——口试、钢琴演奏,加试器乐(种类不限);③笔试——作曲(含歌曲创作与小型钢琴曲创作)。
音乐学专业 (计划招生80人)
考试时间:2月9日初试,10-15日复试。
初试科目:①音乐技能一项(声乐、键盘、器乐三项任选其一),演唱或演奏曲目一首。
复试内容:①技能考试两项——声乐(必考)演唱自选曲目两首,钢琴、手风琴、器乐(各种乐器)三项任选其一演奏自选曲目两首;②视唱练耳;③乐理与音乐欣赏。
音乐管理专业(中法合作办学专科)(2009年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30人)
该中法合作办学专科专业不再安排专业测试,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。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。
学校地址: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:250014
咨询电话:(0531)86180245(招生办)、86180608(音乐学院)
网 址:http://www.sdnu.edu.cn/或http://www.music.sdnu.edu.cn/